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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七十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对鹤山市穗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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