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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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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现对《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6年7月,我省121个县(市、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成为全国第六个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的省份,这标志着我省已实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但是,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仍然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其突出表现在“城镇挤、乡村弱”等方面。下一步,我省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继续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将义务教育的工作重心从基本均衡发展转移到优质均衡发展上来,缩小教育差距,补齐教育发展的短板,整体提升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工作部署,是推动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破解我省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书写好广东基础教育“奋进之笔”,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教育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动方案》部署的具体行动及内容

该《行动方案》包括学位扩容、乡村教育提升、公平保障、管理创新、质量提升、强师兴教6项行动

(一)实施学位扩容行动,保障充足学位供给。受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等多因素的影响,预计到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将达到1445万人。增加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刻不容缓的事情。实施学位扩容行动,要科学测算学位需求,编制中小学校建设规划,解决好中小学教育用地问题,加快推进规划学校建设。同时,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大班额”问题。

(二)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夯实学校办学基础。当前,“乡村弱”是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表现,是影响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既要全面改善学校基本条件,更要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育人水平。要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推动粤东西北地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跃进。要提升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以深化“三通”工程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主干网的升级换代与优化和各级各类学校带宽提速扩容。深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班班通”。扩大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面。

(三)实施公平保障行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入学机会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础。推进常住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实施公平保障行动,要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要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实施管理创新行动,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推进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方式。各地要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以小学、初中为主体,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要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规范学校办学管理行为,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破解影响入学机会公平的体制机制难题,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要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完善覆盖全省、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粤教翔云”教育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

(五)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研是重要的支撑和基础。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搭建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教研、科研机构及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变轨超车工程,加强基于信息技术的教学改革试验区、课程改革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教育信息化强市、强县。选择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爱种子”教学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性推进区域教学改革。推进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加强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自主招生,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以及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维护教育公平。

(六)实施强师兴教行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与我省教育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教职员编制标准。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原则,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教师职称制度、教师资格和定期注册制度等改革,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退出机制。落实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农村学校教师待遇水平。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权益,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新师范”建设,创建教师教育改革示范区。实施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重点补充心理、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建立完善教师对口帮扶机制,推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

三、实施《行动方案》的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是否能够落地实施,取得预期的成效,保障措施是关键《行动方案》提出了如下保障措施: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办好义务教育,是属地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履行教育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教育职责,形成工作全力,共同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要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标准。落实以校为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强化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三是要强化督导评估检查。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将学区、教育集团作为义务教育各类督导评估的基本评价单元。统筹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消除大班额等纳入对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常态化监测体系,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四、《行动方案》的亮点与创新之处 

该《行动方案》的亮点与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标准,提高寄宿制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二是对纳入各地发展规划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享受当地重点项目待遇,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用地审批和学校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三是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各地要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实现以强带弱,形成合作共建机制,整体提升办学质量,并建立以学区和教育集团为基本评价单元的义务教育督导评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