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市教育局
鹤教人[2018]102号
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职校、市特校、市开放大学,市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根据《2018年鹤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统筹协调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依法参保。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就业登记备案和用工情况申报制度,按相关规定为所有聘用人员办理社保登记和依法参保手续,实现全员参保和全员申报征缴,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2.应保尽保、足额参保。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聘用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按国家规定办理。
3.加强政策宣传,营造依法参保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使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各中心小学负责督促对面上小学、幼儿园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4.市有关部门将对未按规定办理社保登记和依法参保的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申报的缴费基数、人数与实际不符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对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鹤山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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