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让广大申请人及时了解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特提示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定时间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30;
(二)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9日,(申请人不需到现场进行审核);
(三)体检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2日,报到时间上午8:00-9:30
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报确认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鹤山市中医院住院楼二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2.体格检查表需在本通知的附件1下载A4规格并双面打印,贴上与网上申报同底(彩色白底)的照片,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体检结果无须领取)。体检结束后,申请人须将体格检查表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信息审核表》、《鹤山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告知承诺书》、1寸证件照(需和报名系统一致)一并交到医院体检中心前台。
(四)审批时间:11月7日至11月11日,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生成证书编号。
二、认定对象
(一)鹤山市户籍人员;
(二)非鹤山市户籍人员(持有鹤山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江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免试认定人员:
1.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カ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审核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网上审核,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扫描上传认定材料到指定邮箱。
(一)上传材料时间
申请人于10月8日至10月14日将认定材料扫描后以“认定层次+姓名”(如:小学+陈红)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jszp3@heshan.gov.cn),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审核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上传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将认定材料合并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到指定邮箱进行网上审核确认,上传的认定材料只接受 PDF 格式扫描文件,不按规定写文件名的PDF文件、不按要求上传的认定材料、模糊不清的材料、拍照上传的材料、逾期上传的材料一概不予审批。
(三)上传资料清单
1.鹤山市户籍人员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簿户主页和申请人本人户口信息页;
③毕业证;
④普通话等级证明。
2.非鹤山市户籍人员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②鹤山市居住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凭证或居住证明不予认可);
③毕业证;
④普通话等级证明。
四、相关注意事项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教学课程成绩表和实习鉴定表,需要上传,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无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2.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交上传。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要与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贴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信息审核表上,(此表在本通知附件2下载A4规格),一张贴在体检表上(此表在本通知附件1下载A4规格并双面打印),一张用于黏贴教师资格证,体检结束后连同体格检查表一并交到医院体检中心前台。
4.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应聘者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申请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特别提示: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交上传毕业证,不能核验通过的需提交上传毕业证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请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Irz/rhsq_in
dex . jsp )进行学历认证。
(2)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用提交上传普通话证,不能核验通过的需提交上传普通话证。如为外省、外市考取的普通话证,网报系统核验不通过的需提交上传当时当地就读证明或连续六个月当地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交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交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200K)。
(5)鹤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鹤山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告知承诺书.docx
附件2:2022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信息审核表.docx
鹤山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