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 年鹤山市教育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6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
一、 2016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6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三、 2016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项目支出)
四、2016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五、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六、 2016 年部分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16年鹤山市教育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教育局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挂教育工会牌子)、计财股、教育股、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督导室(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 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教研室。
下辖8间市直学校(鹤山市第一中学、鹤山市鹤华中学、鹤山市纪元中学、鹤山市第二中学、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各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检查监督;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中国福彩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教育事业和发展研究,负责教育事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4.指导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民主管理与监督、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勤工俭学、教育信息化、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5. 组织和指导对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会、统战和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7.负责学校的基建投资、事业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
8.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国福彩网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教育局机关编制2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4人),实有在职人数23人,退休27人;下属事业单位教研室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退休11人。
市直学校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鹤山市第一中学编制264人,实有273人,离退休62人。
鹤山市鹤华中学编制187人,实有185人,离退休43人。
鹤山市纪元中学编制169人,实有178人,离退休12人。
鹤山市第二中学编制90人,实有115人,离退休26人。
鹤山市第三中学编制86人,实有107人,离退休47人。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编制202人,实有194人,离退休36人。
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编制30人,实有32人,离退休41人。
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编制7人,实有3人,离退休1人。
(四)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度鹤山市教育局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做好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组织开展宣传和解读,推进规划的实施及监测。
2.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落实《全面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
3.优化资源布局。进一步完善《鹤山市学校和学位发展规划(2015-2020)》,通过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学校,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主动适应城镇化趋势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人口变化,满足我市未来几年新增学位需求。
4.完善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提升教育综合实力。
5.优化办学环境。积极跟进在建教育工程的收尾工作和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大力推动鹤山一中陆容章楼、鹤山三中文化广场和游泳池、桃源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学楼、沙坪七小教学楼、龙溪小学教学综合楼、址山小学新校区、共和中心小学运动场、宅梧小学教学楼(二)和运动场改造等工程建设。各镇(街)要继续加大投入,结合本区域实际,完善学校和学位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学校改(扩)建工程和设施设备配备,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提升学位供给能力。
6.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
7.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狠抓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年”活动。
8.推动职业教育合作高端发展。积极申报广东省省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继续深化鹤山职校和雅图仕职校合作项目。
9.扶持民办教育优质规范发展。加大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培育引进力度。积极推进鹤山一中附属学校(民办)建设,首期工程(初中部)力争年底前完成报批和改建规划,2017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继续开展鹤山一中与碧桂园学校师资交流项目,促进公民办学校优质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共和黎明小学(民办)建设,确保2016年秋季顺利开办。沙坪、鹤城等镇(街)要加大民办学校引进力度,提高学位供给能力,促进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10.推进社区教育快速发展。制定社区学院规划建设方案,推进社区学院建设。依托“邑家园”社区服务平台,开展早教、托管、家庭教育指导等教育服务。积极推进“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水平。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扩大农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补充渠道,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扎实推进“三名工程”培养项目,重点抓好该项目第二阶段跟岗学习环节。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收入预算16923.63万元(含中国福彩网教育统筹部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595.69万元;专款专用资金收入165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0.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776.39万元。
2016年市直学校部门收入预算情况如下:
鹤山市第一中学部门收入预算4963.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82.42万元;事业收入1187.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3.08万元。
鹤山市鹤华中学部门收入预算3363.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28.79万元;事业收入88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5.08万元。
鹤山市纪元中学部门收入预算3072.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15.85万元;事业收入714.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1.87万元。
鹤山市第二中学部门收入预算2123.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0.14万元;事业收入42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3.73万元。
鹤山市第三中学部门收入预算1796.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5.47万元;事业收入145.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5.31万元。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收入预算3237.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45.01万元;事业收入84.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8.04万元。
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门收入预算879.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14.53万元;事业收入258.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00万元。
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部门收入预算61.6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52万元;上级补助0.36万元;结转结余17.7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支出预算16923.63万元(含中国福彩网教育统筹部分),其中:教育支出1660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08万元。
2016年市直学校部门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鹤山市第一中学部门支出预算4963.4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54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96万元。
鹤山市鹤华中学部门支出预算3363.8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83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62万元。
鹤山市纪元中学部门支出预算3072.0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70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0.18万元。
鹤山市第二中学部门支出预算2123.8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79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20万元。
鹤山市第三中学部门支出预算1796.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3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6万元。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支出预算3237.0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81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55万元。
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门支出预算879.2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4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1万元。
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部门收入预算61.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鹤山市教育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54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2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因我市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我局作为主体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预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6.32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活动,减少公务开支。
2016年8间市直学校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9.57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8.9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9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1.53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6.58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7.46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活动,减少公务开支。
第二部分
2016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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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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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含中国福彩网教育统筹部分)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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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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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8,595.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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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防支出 |
0 |
二、基金预算收入 |
0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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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支出 |
16,609.13 |
三、专款专用资金收入 |
1,651.20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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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 |
四、事业收入 |
0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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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29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0 |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0 |
六、其他收入 |
0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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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0 |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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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 |
|
|
十五、金融支出 |
0 |
|
|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68.08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 |
|
|
十九、其他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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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债务付息支出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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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0,246.89 |
本年支出合计 |
16,923.63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1,900.35 |
二十一、上缴上级支出 |
0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二十二、对附属单补助支出 |
0 |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 |
二十三、结转下年 |
0 |
十、上年结转结余 |
4,776.39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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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6,923.63 |
支出总计 |
16,923.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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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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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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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含中国福彩网教育统筹部分)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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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 |
基金预算 |
|
合 计 |
2,336.57 |
2,336.57 |
0 |
|
205 教育支出 |
2,022.08 |
2,022.08 |
0 |
|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
577.65 |
577.65 |
0 |
|
2050101 行政运行 |
396.00 |
396.00 |
0 |
|
205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8.34 |
28.34 |
0 |
|
2050103 机关服务 |
153.30 |
153.30 |
0 |
|
20502 普通教育 |
1,444.43 |
1,444.43 |
0 |
|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1,444.43 |
1,444.43 |
0 |
|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3.13 |
213.13 |
0 |
|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3.13 |
213.13 |
0 |
|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6.97 |
156.97 |
0 |
|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6.16 |
56.16 |
0 |
|
208050201 教育事业单位离退休 |
56.16 |
56.16 |
0 |
|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29 |
33.29 |
0 |
|
21005 医疗保障 |
27.70 |
27.70 |
0 |
|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
19.12 |
19.12 |
0 |
|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
8.58 |
8.58 |
0 |
|
210050201 教育事业单位医疗 |
8.58 |
8.58 |
0 |
|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
5.59 |
5.59 |
0 |
|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
5.59 |
5.59 |
0 |
|
221 住房保障支出 |
68.08 |
68.08 |
0 |
|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
68.08 |
68.08 |
0 |
|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
68.08 |
68.08 |
0 |
|
221020102 教育部门住房公积金 |
68.08 |
68.08 |
0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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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含中国福彩网教育统筹部分)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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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 |
基金预算 |
|
合 计 |
6,259.12 |
6,259.12 |
0 |
|
205 教育支出 |
6,259.12 |
6,259.12 |
0 |
|
20502 普通教育 |
2,115.91 |
2,115.91 |
0 |
|
2050201 学前教育 |
1.00 |
1.00 |
0 |
|
2050202 小学教育 |
121.18 |
121.18 |
0 |
|
2050203 初中教育 |
3.94 |
3.94 |
0 |
|
2050204 高中教育 |
1,897.79 |
1,897.79 |
0 |
|
2050205 高等教育 |
50.00 |
50.00 |
0 |
|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42.00 |
42.00 |
0 |
|
20503 职业教育 |
123.21 |
123.21 |
0 |
|
2050304 职业高中教育 |
123.21 |
123.21 |
0 |
|
20509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4,020.00 |
4,020.00 |
0 |
|
2050905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 |
2,000.00 |
2,000.00 |
0 |
|
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2,020.00 |
2,020.00 |
0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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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
单位名称: 鹤山市教育局(含中国福彩网教育统筹部分)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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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目 |
预算内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基金预算 |
|
合计 |
8,595.69 |
8,595.69 |
0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3,866.33 |
3,866.33 |
0 |
基本工资 |
336.36 |
336.36 |
0 |
津贴补贴 |
1,916.34 |
1,916.34 |
0 |
奖金 |
29.72 |
29.72 |
0 |
社会保障缴费 |
139.48 |
139.48 |
0 |
绩效工资 |
1,444.43 |
1,444.43 |
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68.63 |
4,368.63 |
0 |
邮电费 |
10.18 |
10.18 |
0 |
维修(护)费 |
0 |
0 |
0 |
会议费 |
0.89 |
0.89 |
0 |
培训费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6.32 |
6.32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22 |
9.22 |
0 |
其他交通费用 |
18.17 |
18.17 |
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23.85 |
4,323.85 |
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60.72 |
360.72 |
0 |
退休费 |
213.13 |
213.13 |
0 |
助学金 |
73.93 |
73.93 |
0 |
奖励金 |
5.59 |
5.59 |
0 |
住房公积金 |
68.08 |
68.08 |
0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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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15.5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6.32 |
3、公务用车费 |
9.2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22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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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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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政府采购目录 |
本年预算数 |
|
合 计 |
4.97 |
4.97 |
|
摄影、摄像器材 |
0.06 |
0.06 |
|
台式电脑(网络计算机、终端、PC服务器、小型机) |
2.52 |
2.52 |
|
打印机 |
0.43 |
0.43 |
|
扫描仪 |
1.96 |
1.96 |
|
|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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