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精神和要求,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了《鹤山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电话:8882753,传真:8882753
2. 邮箱:hs8883542@163.com
3.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邮编5297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12月8日
点击链接打开:《鹤山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5年)》.pdf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