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办园情况
专项调研的函
各镇(街)政府,中心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文件精神和《督办通知书》(江府教督[2018]4号),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我市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专项调研,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桃源镇等9个镇(沙坪街道除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推进情况(包括幼儿园选址、预计投入资金、在编幼儿教师要求、推进的阶段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解决办法等)。
二、调研方式
(一)实地考察镇的公办幼儿园选址情况。
(二)听取各镇情况汇报,后交流。
三、调研时间
(一)3月20日上午,宅梧镇、双合镇和址山镇,10点20分在址山镇开调研会;
(二)3月20日下午,鹤城镇、共和镇和桃源镇,4点在桃源镇开调研会;
(三)3月21日上午,雅瑶镇、龙口镇和古劳镇,10点30分在古劳镇开调研会;
四、调研组成员
邓国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智华 市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李建军 鹤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吴巧龙 市编办机构编制股副股长
各镇分管教育领导、中心校校长、幼教专干参加调研活动,并做好书面汇报的正式文本,在汇报会上交调研组(一人一份)。
鹤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14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