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鹤山市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教[2015]2号),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今年我市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资助工作。经各学校审核推荐,学生户籍所在镇(街)民政部门审核,并经我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审核评定,现将《2018年鹤山市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供可靠材料向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8年鹤山市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公示名单
鹤山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8938620;邮箱:hsszzzx@126.com)
2018年鹤山市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公示名单 | ||||||||||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份 | 考入高校名称 | 所在镇(街) | 原毕业学校 | 申请资助理由 | 受助金额(元) | ||
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 | 因病致贫家庭子女 | 因灾致贫、单亲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
1 | 冯芷惠 | 女 | 1999年3月 |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 龙口镇 | 鹤山市第一中学 | √ | 6000 | ||
2 | 叶子婷 | 女 | 1999年6月 |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 双合镇 | 鹤山市纪元中学 | √ | 6000 |
(说明:1、资助标准:资助金额:资助新生第一学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交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2、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资助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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