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 15 日至 22 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鹤山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或其所在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邱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9059/37627035
2.江门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人:易嘉颖、林绮云、李胜
联系电话: 0750-3503812、3503968
3.鹤山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人: 林国胜 黄年春
联系电话:0750-8885834 8819335
附:2022年度鹤山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鹤山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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