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3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4〕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人民政府在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4月24日—4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参与此次活动。
鹤山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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