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经鹤山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2023年度鹤山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共515人,其中157位同志通过中级职称评审,36位同志通过初级职称评审,322位同志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 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共5个工作日)。
通过人员的单位负责本单位通过人员的公示。请各有关单位登陆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gzjg/sfbm/hssjyj/)下载公示及完整的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4),并加具意见和公章于2024年7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鹤山市教育局反映。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投诉人的投诉将实行保密,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的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
1.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人:郭容
联系电话(传真): 0750-8933183
2.鹤山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南路3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人:林国胜、 任伟贤
联系电话:0750-8938616
鹤山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鹤山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3年度鹤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3:2023年度鹤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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