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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鹤山市公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以及升学办理指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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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鹤山市公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小升初招生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基函〔2024〕12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关于做好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0〕7号)和《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1〕1号)相关规定以及省、江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的招生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为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发展,2025年秋季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继续执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镇(街)小学毕业生入读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初中。未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初中就读。非鹤山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或符合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条件可在居住地申请入读公办初中。

  (二)电脑随机派位。2025年秋季沙坪街道公办初中(包括鹤山实验中学、沙坪中学、鹤山一中附属中学)将采取统一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三)平稳过渡。继续做好招生新旧政策的衔接,确保今年小升初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二、工作指引

  (一)鹤山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属镇街)的公办初中就读(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其中,鹤城镇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二中学,双合镇户籍和宅梧镇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三中学。

  (二)在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在5月10日前申请回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初中入读(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

  (三)在鹤山市以外就读的鹤山市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如要求回鹤山市升读初中,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初中入读(逾期迁入户籍的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并在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初中提出申请(逾期不接收)。如户籍所在镇(街)的初中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中国福彩网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2025年秋季,沙坪街道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安排入读沙坪街道公办初中(包括鹤山实验中学、沙坪中学、鹤山一中附属中学),将采取统一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最终入读学校。符合入读沙坪街道公办初中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高低顺序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未能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公办初中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入学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安排。2025年沙坪街道小升初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初定6月12日举行,其他镇小升初招生工作同步完成。

  (五)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镇或街道)就近申请入学,若居住地所属初中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中国福彩网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接受学位统筹安排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申请条件的主要依据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以转学形式申请其它公办学校的学位。

  (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江门市教育局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另行印发)执行。

  (七)各类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镇(街)要成立以分管教育的镇(街)领导为组长的小升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指导本镇(街)小升初招生的各项工作。各镇(街)中心小学校长和中学校长为本镇(街)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长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镇(街)小升初招生的领导工作。各镇(街)中心小学要认真指导本镇(街)小学的小升初招生工作,做到阳光招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小升初招生工作,各镇(街)要严密部署,开好学校教师会和家长会,认真细致就招生问题做好广大师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化解各种问题和矛盾。

  (三)严肃招生纪律。2025年小升初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以下五点规定,以进一步维护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招生区域内应接收的学生。

  2.公办学校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

  3.公办学校不准拒绝接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5.公民办学校一律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超人数、超班额招生(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

  

2025年鹤山市公办学校小升初升学办理指引

  一、鹤山市内小学毕业生升学办理程序

  (一)在就读小学领取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沙坪街道内小学毕业生填报《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一)》,沙坪街道以外各镇小学毕业生填报《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二)》。

  (二)2025年5月10日前填妥《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一)》或《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二)》,连同入学需提交的资料送至就读小学统一办理。所有提交资料必须由毕业生和家长签名确认。

  (三)在指定时间内到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注册通知(具体领取时间由就读小学通知)。

  (四)小学毕业生凭入学注册通知按要求到接收初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需提交的资料

  1.《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一)》或《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二)》;

  2.户籍资料(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或母页,要求用一张A4纸双面复印)。

  二、在鹤山市外就读的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办理程序

  (一)在鹤山市外就读的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请到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三)》。

  下载路径:――工作机构――市教育局――通知公告――2025年鹤山市公办学校小升初升学办理指引――附件3《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三)》。

  (二)按要求填妥《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三)》。

  (三)2025年5月10日前,将《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三)》连同入学需提交的资料交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申请升读鹤山实验中学、沙坪中学或鹤山一中附属中学的沙坪户籍小学毕业生,将资料交到沙坪街道中心小学)。所有提交资料必须由家长签名确认。

  (四)经审核同意接收的小学毕业生,由接收初中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受学校班额学位限制,安排入读的初中不一定是申请入读的初中)。

  (五)需提交的资料

  1.《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三)》

  2.户籍资料(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或母页,要求用一张A4纸双面复印)

  3.小学学籍资料(必须证明已完成接受小学六年义务教育,并有毕业学校盖章)

  三、在鹤山市外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学办理程序

  (一)在鹤山市外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到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

  下载路径:――工作机构――市教育局――通知公告――2025年鹤山市公办学校小升初升学办理指引――附件4《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

  (二)按要求填妥《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

  (三)2025年5月10日前将《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连同入学需提交的资料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初中(申请升读鹤山实验中学、沙坪中学或鹤山一中附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将资料交到沙坪街道中心小学)。所有提交资料必须由家长签名确认。

  (四)经审核同意接收的小学毕业生,由接收初中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安排入读的接收初中不一定是递交申请的初中,若居住地所在的初中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中国福彩网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需提交的资料

  1.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

  2.户籍资料(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或母页,要求用一张A4纸双面复印);

  3.小学学籍资料(必须证明已完成接受小学六年义务教育,并有毕业学校盖章);

  4.居住证明: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5.就业证明及社保证明(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资料:由鹤山市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劳动用工合同且在鹤山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六)全部的资料都必须附原件验核,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xxx”,验核后原件退回给家长。

  四、注意问题

  1.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5月10日;

  2.递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3.递交地点:

  对象

  递交入学申请的地点

  在鹤山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现就读小学

  在鹤山市外小学毕业生(含鹤山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申请升读鹤山实验中学、沙坪中学或鹤山一中附属中学

  沙坪街道中心小学

  申请升读沙坪街道以外的公办初中

  申请升读的初中

  五、鹤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

  公  办  学  校

  招生单位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沙坪街道中心小学

  0750-2638583

  吴老师

  龙口镇中心小学

  0750-8738996

  简老师

  雅瑶镇中心小学

  0750-8288566

  陆老师

  古劳镇中心小学

  0750-8766527

  钟老师

  桃源镇中心小学

  0750-8211311

  梁老师

  鹤城镇中心小学

  0750-8388550

  黄老师

  共和镇中心小学

  0750-8300885

  郑老师

  址山镇中心小学

  0750-8655402

  郑老师

  宅梧镇中心小学

  0750-8633549

  罗老师

  双合镇中心小学

  0750-8636341

  麦老师

  一中附属中学

  0750-8835019

  周老师

  鹤山实验中学

  0750-2638352

  李老师

  沙坪中学

  0750-2638829(2638883)

  林老师

  雅瑶中学

  0750-8283752

  王老师

  古劳中学

  0750-8811723

  李老师

  龙口中学

  0750-8763519

  李老师

  桃源中学

  0750-8211326(8219962)

  罗老师

  共和中学

  0750-8308291(8319882)

  林老师

  址山中学

  0750-8317038

  郭老师

  鹤山二中

  0750-8386268 (8389843)

  陈老师

  鹤山三中

  0750-8633463

  赵老师

  鹤山特校

  0750-8838625

  张老师

  民 办 学 校

  招生单位

  咨询电话

  联系人

  鹤山市昆仑学校

  0750-2638433

  谭老师

  鹤山市碧桂园学校

  0750—8860288

  何老师

  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

  0750-8866226

  李老师

  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

  0750—8999903

  冯老师

  鹤山市雅瑶镇新蕾学校

  0750—8280895

  李老师

  鹤山市雅瑶镇翰林学校

  0750-8285678(8289666)

  王老师

  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

  0750—8400022(8405588)

  梅老师

  鹤山市共和镇黎明实验学校

  0750—8307188(8307288)

  肖老师

  六、监督、投诉电话

  鹤山市教育局:8882753  8883542


  附件:1.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一)

             2.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二)

             3.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三)

             4.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

                 

  请点击下载申请表:

  附件:申请表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