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TC-JMHS2025080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53页中的“表2、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适用于A包)”: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 (100分) | 仓库情况 (15分) |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每间学校的地点)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20公里,得5分; (2)20公里<交通距离≤30公里的,得3分; (3)30公里<交通距离≤50公里的,得2分; (4)交通距离>5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 (100分) | 仓库情况 (15分) |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每间学校的地点)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50公里,得5分; (2)50公里<交通距离≤60公里的,得3分; (3)60公里<交通距离≤70公里的,得2分; (4)交通距离>7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二)原招标文件第60页中的“表3、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适用于B包)”: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 (100分) | 仓库情况 (15分) |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20公里,得5分; (2)20公里<交通距离≤30公里的,得3分; (3)30公里<交通距离≤50公里的,得2分; (4)交通距离>5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 (100分) | 仓库情况 (15分) |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50公里,得5分; (2)50公里<交通距离≤60公里的,得3分; (3)60公里<交通距离≤70公里的,得2分; (4)交通距离>7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三)原招标文件第67页中的“表4、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适用于C包)”: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 (100分) | 仓库情况(20分) | 1、为确保配送效率,根据投标人仓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20公里,得10分; (2)20公里<交通距离≤30公里的,得7分; (3)30公里<交通距离≤50公里的,得4分; (4)交通距离>5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 (100分) | 仓库情况(20分) | 1、为确保配送效率,根据投标人仓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50公里,得10分; (2)50公里<交通距离≤60公里的,得7分; (3)60公里<交通距离≤70公里的,得4分; (4)交通距离>7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
(四)如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也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鹤山市第三中学、
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
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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