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教育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鹤山政府网(/gzjg/sfbm/hsedu/)“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专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山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前进路3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8275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贯彻落实中国福彩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制度、拓宽内容、丰富载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鹤山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积极配合、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切实保障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保密,规范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加强保密“两识”教育,优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除接受市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外,还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开展信息公开案例研讨等,帮助工作人员提升业务水平。
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管理信息公开
2018年我局出台并公开《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试行)》、《鹤山市“一镇一公办”幼儿园建设方案》、《鹤山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教育政策措施、重点教育项目,我局做好决策前和决策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相关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
(二)服务信息公开
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在网上公示各行政事项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规范等信息,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公开发布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所有许可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所有许可事项全流程均能在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及时主动公开《转发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鹤教基[2018]21号)、《关于做好2018年鹤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鹤教基[2018]11号)、《广东2018调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热点问答!这十大变化您要清楚》等9条信息。
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2018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2017年度鹤山市教育局部门决算》、《鹤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条信息。公开《广东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马上要开始了》、《2018年鹤山市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名单公示》等8条信息,全面公开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
人事信息公开。加强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教育资格认定、强师工程、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你一直在等这个消息——鹤山市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关于2018年鹤山市中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关于鹤山市“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等10条信息。
(三)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按时推送行政许可信息,在网站定期发布《鹤山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等行政检查结果及其他信息。做好民办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按要求及时发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信息,每年定期在网站公示《2017年鹤山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情况公告》、《鹤山市民办教育机构许可情况公示》等民办教育机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国家政策法规、省市相关教育文件、鹤山市教育政策文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高校信息、省内教育信息和鹤山市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等,群众可通过查询、表格下载等各类教育信息共159条。这些信息包括政务信息、人事信息、招生考试信息、业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和活动类信息等。
(二)通过《江门日报》等报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中国教育报》专题刊登《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推动学校高质发展——广东省鹤山市昆仑学校纪实》的文章,报道了昆仑学校推动学校高质发展的经验做法。我局联合《江门日报》公开教育文件和信息共33次,其中高考信息2次,鹤山教育发展情况4次,学校特色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信息8次,行业先进人物信息3次,其他信息16次。
(三)通过政务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利用“鹤山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在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95条;并且大多是原创信息,关注的粉丝人数达40729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2018年,我局对内对外共接待文书档案查阅13人次。同时,我局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回复办理工作,配备专职办理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答复,回复率达到100%。通过网络问政平台、信访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共接收市民有关教育方面的咨询、投诉、建议共280件,已全部办结;接到省教育厅、江门市教育局、鹤山市信访局等部门转来信访件共16件,已全部办结;接到社会各界群众来电有关教育问题的咨询、投诉近62次,接待群众来访1批次,全部予以回复,群众满意度高。共办理市人大、政协提案19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满意度达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支出由部门公用办公经费统一支付,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上,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干部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信息公开意识,依法公开行政信息,为群众服务;
2. 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和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3.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
4.加强信息更新建设,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5.做好政府网站考核。根据《鹤山市2018年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方案》认真落实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定期自查和全面检查,确保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和服务实用等指标符合考核要求。
鹤山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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