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5月新修订),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鹤山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教育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发布部门活动信息(新闻通稿),提供时效性强的公示公告类信息。
(四)规划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各类总结、工作重点安排等。
(五)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教育信息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教育数据、教育经费信息、教育阶段信息服务专题)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鹤山教育网站”发布各类教育信息;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教育信息;
(3)本机关在局机关设有公告栏、宣传栏(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一楼、二楼)。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要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教育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鹤山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本机关提交教育信息公开申请,鹤山市教育局电子邮箱:hsjyjbgs2@163.com。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鹤山政府网”(/)选择“依申请公开”专栏,或直接输入以下网址:http://ysq.heshan.gov.cn/Government/Apply/Step1.aspx?DepartmentId=17,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答复
对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教育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费用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鹤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前进路3号二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5297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8882753
传 真:0750—8882753
电子信箱:hsjyjbgs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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