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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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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861号,详见附件)要求,现于我市范围内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申报。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鹤山市内注册的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请申报企业分别对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本)》要求自愿申报。

  2、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在线申报后生成申请书,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后生成申请书,并将申请书报送我局信息化与无线电管理股。

  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申报,并于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扫面件一份)报送我局信息化与无线电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联系人:谢健聪,电话:8871575,地址: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