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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市场、出口信保项目)项目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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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江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江门市2020年外经贸发展资金(开拓市场、出口信保项目)等项目计划,其中包含2019年6-12月企业开拓市场、出口信保项目及保险公司承保平台企业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8日至7月1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预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1.江门市2020年外经贸发展资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使用明细计划表

            2.江门市2020年外经贸发展资金(企业出口信保)项目使用明细计划表

            3.江门市2020年外经贸发展资金(保险公司承保平台企业)项目使用明细计划表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