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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门市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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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制造业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门市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江工信信息化〔2020〕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内容

  (一)申报主体的“相关发票及合同发生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调整“相关发票及合同发生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二)根据《江门市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申报5G应用示范方向的项目必须已完工,申报5G产业公告服务平台建设方向的项目必须已完工或者申报之日起正在实施且计划于一年内完工。

  (三)关于申报工作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8月5日。

  二、申报要求

  相关项目由制造业企业牵头申报,鼓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含电信运营商)等联合申报。其中产业链标杆的行业龙头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

  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申报,并于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局信息化与无线电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联系人:谢健聪,电话:8871575,地址: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

  

       附件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门市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附件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门市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