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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做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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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发办、各保险公司,各外贸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业务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业务年度项目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321号)转发给你们。

  原编入2022年专项资金项目库及预算的2020年1至12月期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将改为纳入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库及预算,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我局于2020年12月28日公告的《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指引》进行申报,若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报送到鹤山市科工商局 外贸与口岸股(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联系人:周先生0750-8887461)。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业务年度项目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321号)

  附件2: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