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江商务贸管[2021]20号)的要求,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转发你们,省商务厅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拟定于 7 月 30 日至 8 月 1 日在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联合举办“2021 粤澳名优商品展”。(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
请各镇(街)积极发动本辖区企业参展,重点组织健康食品、智慧养生类企业参展。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 5 月 8 日前,将营业执照、参展报名表(见附件2,应加盖公章)及相关资料交到我局。若参展企业为代理商,应同时提交代理合同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参展企业和展览商品有关要求如下:参展企业需提供展览商品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展览商品清单等。展览商品必须符合我国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有关规定。食品类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食品出口企业,并提交企业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器类企业需提交 3C 认证证明等。其他类型企业如有相关资质要求,应按展会规定另行提供。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生,电话8887461;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
2.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