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鹤府〔2021〕4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企业积极申报相关奖励资金,保障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等相关流程科学、准确、高效,我局草拟了《〈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邮政编码:529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gsw@he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