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 号)的要求,现开展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2022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指引》,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
二、进口贴息项目,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2022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指引》,于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包括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可编辑的 WORD 文档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电子表格制作成光盘,一式两份)以及各类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明细表(盖章)报送我局。
附件:1、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指引
2、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指引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