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鹤府〔2021〕4号)有关规定,对2021年1月1日后在鹤山新引进或增资扩产的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按落地进度予以奖励。经科工商务、住建、财政以及有关镇(街)核对有关资料,形成奖励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邮政编码:529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鹤山市重大产业项奖励办法》‘落地进度奖’奖励名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gsw@heshan.gov.cn。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
《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落地进度奖”奖励名单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 | 属地 | 奖励金额(万元) |
91440784MA53UDD273 | 江门创维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工业城 | 870 |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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