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以及《鹤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29号)
7.《鹤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鹤府办函〔2021〕33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鹤山市科工商务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鹤山市科工商务局电话、书面来信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
电话: 0750-8888280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
一级 | 二级 |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 人事股 |
2 | 机构职能 | 科工商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 人事股 | |
3 |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型、公开的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监督保障等信息 | 办公室 | |
4 |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信息 | 办公室 | |
5 | 部门文件 | 我局制定的文件、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 | 各相关股室 | |
6 | 行政执法 | 科工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和事项清单等信息 | 各相关股室 | |
7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本单位通知、公告等信息 | 各相关股室 |
8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政务要闻、工作动态等信息 | ||
9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本单位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局财务 |
10 | 部门决算 | 本单位部门决算 | ||
11 | “三公”经费 | 本单位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 ||
12 |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 管理制度 | 发布上级及本级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 科技股 |
13 | 征集指南建议 | 发布上级及本级科技相关征集指南建议 | ||
14 | 申报指南 | 发布上级及本级科技申报指南 | ||
15 | 申报项目 | 发布上级及本级科技申报项目 | ||
16 | 预决算信息 | 发布本级预决算信息 | ||
17 | 投资鹤山 | 投资信息 | 相关招商活动信息 | 投资股 |
18 | 优惠政策 | 相关企业优惠政策 | ||
19 | 投资指南 | 相关投资环境宣传 | ||
20 | 招商项目 | 相关招商项目、招商平台信息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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