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022年)申报指南>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2〕133号)文件精神,现拟对鹤山市26家2021年批零住餐业首次“小升规”企业进行奖励。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商贸流通股,电话8888692。
附:江门市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022年)批零住餐业“小升规”奖励资金汇总表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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