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市科工商务局,相关省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2024 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3〕9 号),现将《江门市 2024 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2024 年申报指南”)等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 2024 年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请你们公开发布入库申报通知,转发通知至江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辖区镇街及辖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企业,尽快与江门主平台或园区内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了解企业资金申报意向,做好应报尽报,筛选并整理出意向企业名单,并在 5 月 8 日前报送至我局。
二、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请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以及相关镇(街)、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指导企业按照 2024 年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需要市直有关部门指导的相关问题,可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径向市相应职能部门请示。
三、按要求做好审核工作。请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参考附件 2 对应审核单位),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把关,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企业申报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出具“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做好申报项目上报工作。请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完成本地申报入库项目的审核工作,按照优先排序并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 5 月 12 日前上报我局(其中企业申报资料请于 5 月 10 日前上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包括本地项目申报正式文件(含项目汇总表,样式见附件 3)、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3 份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1 份,电子版注明“**(企业名称)2024 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江门市 2024 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各有关单位主要审核内容一览表
3.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4 月 26 日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方式:园区建设与工业节能股,888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