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江工信中小〔2023〕52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1家企业(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23年8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邮政编码529700);
注意事项:提出的意见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江门市2023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申报企业的意见”字样,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系。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江工信中小〔2023〕52号)
2.2023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项目计划表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