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江府〔2024〕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发挥大型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做优做强,现开展2024年江门市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行业门类为C类,行业代码大类为13-43),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含)、利润总额超过1亿元(含)。
(二)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江门市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认定申请表(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三)企业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四)“信用广东平台”(https://credit.gd.gov.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上述申报材料,请编制目录,用A4纸双面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要求
(一)申请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二)请申报企业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工业发展股)(联系人:梁建超,电话:888850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工信规划〔2024〕2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江门市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认定申请表(2024年)
3.江门市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2024年)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