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外贸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江商务服贸[2024]4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219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组织和指导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如企业存在《申报指南》中“资金管理要求”不纳入申报项目的情况则不予支持。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关表格电子版),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文明路2号,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周生,电话:8885847)。
附件: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