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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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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12号)的文件要求,为支持企业境外宣传推广自主品牌,现将《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企业的积极申报,于3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资料递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文明路2号,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周生,电话:8885847。

  特此通知。

  附件: 《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