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过程 | 记录方式 | 记录人 | 记录过程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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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等 |
执法人员 |
记录相关文件、环境、设施、产品或商品等需要检查的内容及检查结果的告知情况;记录检查全过程。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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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查 |
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等 |
执法人员 |
记录生产或销售记录、抽样产品、封存过程、填写抽样凭证的详细情况。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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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 |
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等 |
执法人员 |
记录告知情况,调查取证环境、设施、财物等情况,被调查人具体陈诉内容。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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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 |
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等 |
执法人员 |
记录证据保全的告知及环境、设施、财物等情况。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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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等 |
执法人员 |
记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全过程,记录被实施或被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物品、场所详细情况。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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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 |
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等 |
执法人员 |
记录听证会全过程。 |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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