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调整后,口岸与无线电管理股(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拟订口岸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口岸配套设施的建设;协调口岸各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客、货运口岸现场管理;协调和督促各查验单位做好进出境人员、货物以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工作;承担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推进口岸查验方法及监管模式改革;承办对香港口岸的合作事宜;牵头组织共建文明口岸等活动;负责口岸业务数据、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统计;统一安排使用上级下达的口岸专项建设资金。
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指配、管理无线电频率和呼号;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无线通信网络规划,实施对相关设施建设的管理;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拟订无线城市建设规划,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负责无线电科普宣传工作,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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