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鹤山市龙口镇精细化工产业园内,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旁;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位于鹤山市龙口镇精细化工产业园内,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旁。本项目主要接纳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企业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格栅+隔油沉淀+预氧化反应+水解酸化+AAO+二沉池+深度处理(磁混凝沉淀+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50-8738877
联系地址: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8号
Email:5840132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向日葵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76622795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2401房(自编03)单元
电子邮箱:49462755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邮箱。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之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