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凤沙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凤沙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开。
原项目名称为“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现调整为“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凤沙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凤沙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鹤山市龙口镇龙口大道(江肇高速龙口服务区南侧)
环评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见见附件1。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2。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8738877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