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招生管理,根据《广东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做好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龙口镇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龙口镇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如下:
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
(一)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择校生,不得擅自招收未经龙口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儿童。
(二)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中心校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生及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班额招生(班额不得超过45人)。
(四)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五)各招生学校必须实行免试入学,随机均衡编班。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学生信息提供、泄露给其他单位、个人,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责任。
(七)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等的变更手续。
(八)家长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儿童以及适合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
(一)户籍生:龙口镇户籍的儿童。
(二)政策性照顾生: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见附件5序号1至8)的非鹤山市户籍儿童。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条件(父母单方或双方在龙口派出所申领了《广东省居住证》、在龙口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有稳定收入来源等,详见附件5序号9)的非鹤山市户籍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直系亲属在龙口购房居住的外地儿童,可以参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申请。
说明:
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不能留级复读,为此,已在全国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报读一年级。
2.户籍以4月30日前适龄儿童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与异地务工子女凭积分统筹安排,位满截止。
3.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特殊儿童请选择特殊学校上学或选择送教上门的学习方式。
4.未获得学位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请回户籍所在地上学或选择民校。
三、招生办法:
(一)户籍生:
1.入读安排: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龙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学校安排如下——
序号 |
儿童户籍范围 |
入读学校 |
学校招生数 |
1 |
协华、尧溪、松岗、三凤、中七、霄南、青文、金华社区 |
协华小学 |
180 |
2 |
湴蓼、那白、五福、三洞、四堡村委会 |
金岗小学 |
180 |
3 |
福迳、沙云、粉洞村委会 |
六合小学 |
45 |
2.招生顺序:
①先安排户籍生中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②其次安排户籍生中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如果入读学校学位已满,由中心校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③逾期迁入的户籍生及逾期申请入学的户籍生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3.提交资料:
①入读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1、附件2。
②提交资料办法:
在龙口镇内幼儿园就读的:由所在幼儿园协助办理。资料在5月3日前由幼儿园交到入读学校。
不在龙口镇幼儿园就读的:由家长在5月3日前自行把资料交到入读学校。
4.发放《入学申请复函》:由招生学校在5月17日前发放给学生家长。
5.办理入学注册工作:招生学校在5月23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政策性照顾生:
安排户籍生后,优先安排政策性照顾生入读公办学校。
1.招生顺序:原则上按照申请意愿安排在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地或务工地就近入学,如申请入读学校学位不足,则由镇中心小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读本镇公办学校。
2.提交资料:
①入读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②提交资料办法:
在龙口镇内幼儿园就读的:由所在幼儿园协助办理。资料在5月3日前由幼儿园交到中心校。
不在龙口镇幼儿园就读的:家长在4月26日前先到中心校登记,再按照中心校的通知要求办理。5月3日前把资料交到中心校。
3.发放《入学申请复函》时间:由招生学校在5月17日前发放给学生家长。
4.办理入学注册工作:招生学校在5月2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安排户籍生、政策性照顾生后剩余学位,按照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积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额满即止。积分相同,按年龄的大小顺序安排,儿童出生时间早的优先安排;积分及出生时间相同的,抽签决定(抽签前决定规则)。若适龄儿童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回户籍地入学或自行选择学校就读。
提交资料:
①入读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②提交资料办法:
在龙口镇内幼儿园就读的:由所在幼儿园协助办理。资料在5月10日前由幼儿园交到中心校。
不在龙口镇幼儿园就读的:家长在4月23日前先到中心校登记。5月10日前把资料交到中心校。
(四)关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其它事项:
资料审核时间:5月22日。积分公示起始时间:5月28日。发放《入学申请复函时间》:6月7日。未能录取通知时间:6月7日(负责单位:中心校)。办理入学注册时间:6月17日(招生学校负责)。
四、咨询须知:
招生相关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龙口镇协华小学 |
龙口圩镇协华旧村 |
0750-8739977 |
郭老师 |
龙口镇金岗小学 |
金岗圩旁 |
0750-8730068 |
任老师 |
龙口镇六合小学 |
福迳村委会对面 |
0750-8733114 |
李老师 |
(申诉联系:龙口镇中心校) |
龙口圩镇协华小学内 |
0750-8738996 |
朱老师、简老师 |
五、其他方面
1.方案不详细之处,由招生小组研究解决。对本方案如有疑问,请联系龙口镇中心校。
附件:
1.《龙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需提交的资料》
2.《龙口镇(户籍生)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3.《政策性照顾生、龙口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4.《政策性照顾生、龙口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积分表》
5.《非鹤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细表》
6.《录取通知书》、《入学申请复函》(样本)
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龙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需提交的资料》
类 别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的资料 (复印件) |
备 注 |
人户一致 |
1.户口簿 2.预防接种证明 |
1.首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复印件需由家长加注 “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签名确认) |
1.若适龄儿童与父母 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 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 2.集体户提供单位证 明及监护人在鹤山市名下无房产证明。 |
人户分离 |
1.户口簿 2.居住证明 3.预防接种证明 |
1.首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父或母的房产证或租住证明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复印件需由家长加注 “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签名确认) |
1.若适龄儿童与父母 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 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 2.集体户提供单位证 明,租住户提供公房管理中心的租住证明。 |
说明:1.按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人户一致的;
2.按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人户分离的;虽符合“人户 一致”但逾期办理报名手续的;户口逾期迁入的。
附件2:龙口镇(户籍生)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学生姓名 |
出生日期 |
性别 |
学生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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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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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户口性质 (农业/非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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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详细地址 |
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________村委会___________村(队)________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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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详细住址 |
申请入读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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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幼儿园 |
园长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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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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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 名 |
父: |
工作 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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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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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
工作 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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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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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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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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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健 康状况 |
有既往病史请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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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和剧烈运动)请打“√”。 |
①能( )②不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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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学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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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读学区学校 |
( )小学 |
招生学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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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初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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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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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意见(盖章) |
附件3:政策性照顾生、龙口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自计积分: 政策性照顾种类: )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相片 (一寸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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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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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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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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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详细地址(按户口簿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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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类型(√) |
城镇□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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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详细住址 |
申请入读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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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幼儿园 |
园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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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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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 名 |
父: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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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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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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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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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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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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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成员 |
兄弟姐妹 (均填上) |
姓名 |
出生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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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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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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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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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健康状况 |
有既往病史请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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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和剧烈运动)请打“√”。 |
①能( )②不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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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资料情况(申请人在对应项目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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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 |
龙口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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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就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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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证 |
其他(手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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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诺声明 |
1.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入读资格。2.若申请入读小学学位不足,(是/否)同意由中心小学根据学位和积分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若不同意,愿自行联系学位。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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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 审批意见 |
(加盖公章)年月日 |
附件4:政策性照顾生、龙口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积分表
申请人(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学生姓名:
申请的基本资料 |
证明材料及实施说明 |
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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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2.报名对象页;⑶父页、母页(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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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现正在龙口居住,有固定住址,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 |
1.提供由龙口派出所核发的目前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2.提供在龙口就业的有效合同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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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入读的基本要求,具备积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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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证明材料及实施说明 |
审核材料情况 |
审核得分 |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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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口镇连续居住年限 |
在龙口镇内连续居住,且现正在龙口居住 |
1分/月 |
1.提供由龙口派出所核发的目前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居住年限证明材料。2.只计父(母)单方积分。 |
||||||||
缴纳社保 |
在龙口镇内连续缴纳社保,且现正在龙口缴纳社保 |
0.5分/月 |
1.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只计父(母)单方积分。 |
||||||||
自购商 品房 |
在龙口购房且获得住宅房产权 |
16分 |
提供父母不动产登记证或住宅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也必须提供父母产权的房产证。(只计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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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纳税 |
在龙口完税 |
0.5分/月 |
1.从在龙口办税务登记证之日计起。2.只计父(母)单方积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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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 |
在龙口就业 |
3分 |
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一方仍然生效的就业合同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工资表、单位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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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情况 |
预防接种证明 |
3分 |
提供医疗机构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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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荣获2023年度龙口镇经济贡献一、二、三等奖企业正式员工 |
3分(一等奖企业) 2分(二等奖企业) 1分(三等奖企业) |
1.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至2023年8月31日止已经在相应企业工作满一周年) 2.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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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参与慈善捐款的企业正式员工 |
1分(1万<含>小于5万) 2分(5万<含>小于10万) 3分(10万<含>以上) |
||||||||||
2023年度获得市镇或以上政府表彰的龙口镇企业正式员工 |
5分 (龙口镇) 10分(鹤山市) 15分(地市级) 30分(省级) |
提供龙口镇或鹤山市(含以上)党委或人民政府表彰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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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和社保缴费清单同时拥有(父或母)同一方 (共加3分) |
提供父或母同一方持有的居住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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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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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审核小组签名(盖章) |
说明:1.积分计算所用佐证材料有效截止日期为5月3日前。
2.请申请人对照《积分表》中的“实施说明”自评分,将相关的证明材料粘贴在后,由招生工作小组对照条件和材料审核得分。
3.复印件规格要求统一用A4纸。
4.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已收资料恕不退回。
5.异地务工人人员子女积分相同时,学童年龄大者优先;以上两项相同,抽签(有关规则抽签前公布)决定。
附件5: 非鹤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细表
(政策性照顾生使用按照序号1至8,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使用按照序号9)
类别 |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的资料(复印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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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照顾生 |
1 |
现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直系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 页 |
1. 适龄 儿童的 父(母) 服役地、 服务地、 务工地 在龙口镇。 2. 突出 贡献、因 公殉职 基层干 部子女 义务教 育阶段 入学按 照就近 的原则, 在同等 条件下 优先安 排。 |
||||
2.相关证明 |
现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证件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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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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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层次人才的直系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2.人才证书 |
鹤山市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或鹤山市专业人才特聘工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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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
3 |
对特殊贡献、经济建设有杰出贡献人员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 页 |
||||||
2.证明材料 |
各级人民政府的文件、批复或经镇有关部门确认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验资证明等有关材料。(人员的界定、起算标准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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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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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镇居民合法领养的孤儿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领养人页 |
||||||
2.领养证明 |
民政部门核发的领养证、县(区)级以上民政局发的证明、县(区)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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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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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因病因残无监护能力委托本镇居民监护的适龄儿童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监护人页 |
||||||
2.患病或残疾和委托监护证明材料 |
父母患病或残疾证明,委托本镇居民监护的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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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明 |
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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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儿童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证、护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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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同胞的适龄子女 |
父母双方为境外身份 |
父母双方的境外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1.报名对象父母双方的境外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2.有龙口镇内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等材料 |
||||||
父母一方为境外身份另一方为龙口户籍 |
父母一方的境外身份资料,另一方的龙口户籍及务工证明资料 |
1.报名对象父母一方的境外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2.父母另一方户籍在龙口的证明材料(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父母一方在龙口务工的证明材料(劳务合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
|||||||
7 |
华侨华 人的子 女 |
1.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
2、华侨、华 人身份资料 |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具备华侨、华人身份的有关证明。 |
||||||||
3.监护人资 料 |
(1)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本镇居民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2)监护人户口簿;(3) 监护人在龙口居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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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照顾生 |
8 |
外籍学生 |
1.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证、护照等); |
|||||
2.相关证明 |
报名对象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效签证和相应出入境记录 |
||||||||
3.监护人资料 |
监护人在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 |
||||||||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
9 |
户口本 |
1.首页(户主页) 2.报名对象页 3.父母页 |
||||||
有居住证的(户籍为江门以外户籍) |
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及社保证明 |
由龙口派出所出具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且有龙口镇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劳动用工合同且在龙口(注:居住证明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
|||||||
无居住证的(江门以内鹤山以外户籍) |
就业证明及社保证明 |
由龙口镇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劳动用工合同且在龙口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截止入学时间至少6个月)。(注:居住证明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
备注:若适龄儿童、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需提供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
附件6 (给学校参考)
录取通知书(龙口户籍生版)
小朋友的申请人:
根据前期的资料审核情况,您的孩子拟被安排到我镇____小学就读。我们期待着您携孩子,于__月___日至__日,到我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如您想了解该学校的办学情况,可拨打入读学校咨询电话_________。中心小学咨询电话:8738996。
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茁壮地成长!
鹤山市龙口镇小学
二0二四年 月 日
入学申请复函 (非龙口籍生版1)
小朋友的申请人:
根据前期的资料审核情况,您得_____分,您的孩子拟被安排到我镇 小学就读。我们期待着您于月 日,到该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逾期不留学位,请珍惜。学校咨询电话_________。中心小学咨询电话:8738996。
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茁壮地成长!
鹤山市龙口镇小学
二0二四年 月 日
入学申请复函(非龙口籍生版2)
小朋友的申请人:
根据前期的资料审核情况,您得____分,我们未能为您的孩子提供学位,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带子女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咨询电话:8738996。
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茁壮地成长!
鹤山市龙口镇中心小学
二0二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