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门鹤山市正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白云地铅锌矿建设项目(年开采40万t原矿)”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门鹤山市正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白云地铅锌矿建设项目(年开采40万t原矿)
项目地址:鹤山市龙口镇和古劳镇
项目概况:新建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铅锌原矿矿石量40万t/a。设计总服务年限19年,其中设计生产年限16年、设计基建期2年、设计闭坑整治期1年。项目总投资为12537万元,环保投资332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由采矿工业场地、箕斗卸矿平台、办公生活区等工程组成。本次环评为采矿工程环评,选矿工程另行环评。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鹤山市正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鹤山市新鹤路228号工商银行8楼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50-8739918
电子邮箱:bydqxk@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QZJnc9BIAJjI7w4krqXJQ
2、http://pro3a7ef7.pic2.ysjianzhan.cn/upload/scai.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鹤山市正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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