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鹤山市龙口镇102°方向平距约9.2km龙口饮用天然矿泉水厂的北面约150米处工程建设(宗地号:440784004003GB0603)地块所产生多余的砂石土余渣,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号)文件要求,我镇拟有偿处置上述砂石土余渣资源。经委托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核实并出具《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宗地编号440784004003GB0603地块土方工程砂石余渣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报告确定鹤山市龙口镇鹤山市龙口镇宗地编440784004003GB0603地块土方工程建设土方21.98万m?,在评估基准日的资源价值评估为54.1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壹仟元整,折合单价为每立方米2.46元。拟按54.1万元出让上述土方资源给鹤山市华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府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府将依规定出让。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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