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选址选线及建设内容
(2)选址:鹤山市龙口镇
(3)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26.51公顷(约10897.8亩)。其中,近期、中期扩园部分规划用地面积总计586.68公顷(约8800.3亩),现有园区(凤沙一期)用地面积70公顷(约1050亩)。
近期规划用地面积290.41公顷(约4356.2亩),空间上划分为位于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南侧的扩园一区北部及位于高速公路北侧的扩园二区、扩园四区南部、扩园七区、扩园八区,扩园部分与现有园区连绵成片。
中期规划用地面积总计310.37公顷(约4656亩),紧邻近期规划用地,但位于集中建设区外,空间上由扩园一区南部、扩园三区及扩园四区北部组成。
扩园五区、扩园六区为规划中的南新高速南侧远期预留规划用地,离当前集中建设区距离较远,不属于本次规划设计研究范围。
(4)产业发展方向:根据园区产业发展的定位,园区在发展初期,应主动承接优质化工产业转移,进一步强化产业基础,在此基础上,着力做大做强传统优势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发展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药健康等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沃文 联系电话:07508730338
联系地址: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8号
Email:5840132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塨 联系电话:15766227952
联系地址:1219935878@qq.com
Email:广州市越秀区增沙街20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Hten-10dA8cYe8irA2aIg 提取码: f4yy 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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