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口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鹤山市公安局龙口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其要求
交通管理工作人员(3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心;
2、大专或以上学历,户籍不限,能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者优先,退伍军人和有交通管理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标准;
3、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6、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招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7、受聘用人员工作按龙口派出所有关规定安排;
8、如有疑问可致电0750-8737560。
三、工资待遇
对聘用的人员社保福利、工资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从优执行。(年薪6.5万左右)
四、其他要求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 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六、报名方式
1.有意报名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鹤山市公安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好并通过文档或照片的方式发送至:516578898@qq.com进行报名,或通过到龙口派出所(龙口镇文明路3-1号)进行现场填表报名的方式,联系人施警官,联系方式0750-8737560。
2.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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