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镇拟以肉牛为主导产业,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现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须在本镇范围内,不得跨镇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优势明显的肉牛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支持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创建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订单农业等产业融合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四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合功能、集中资金,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示范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支持方式
对批准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采取批准时中央财政补助300万元,通过认定时再奖补700万元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地方主动作为、加大投入的积极性,提升建设效果。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重点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物流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财政奖补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3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主导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楼堂管所、市政道路建设和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不能用于建设新的追溯系统;不得大量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休闲农业、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地膜等生产资料;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内容有交叉重复。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使用中央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四、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镇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时间须在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截止时间之前;
2.主要从事肉牛相关产业;
3.财务规范,运营良好;
4.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益农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5.能配套足额自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自筹资本投入比例不得低于1:3。
6.鼓励引进省内外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引进企业参与产业强镇建设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必须在当地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不能是“三无”企业。
(二)一票否决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产业强镇建设实施主体:
1.企业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
2.企业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
3.企业为“三无空壳公司”;
4.企业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情形)。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好《鹤山市龙口镇农业产业强镇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汇总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3份,于2023年12月15日17:30前报送至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及电话:李建良 0750-8733355
附件1
鹤山市龙口镇农业产业强镇
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实施主体名称 | |
法人代表 | |
开户账号 | |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
备注 |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负责人签名:
(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鹤山市龙口镇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
建设方案
(封面样式)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邮 编:
负 责 人:
电 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一、项目单位简介
二、项目意义
三、建设内容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五、绩效目标
六、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七、效益分析
八、保障措施
九、附件、附图等
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证明、银行开户证明、资信证明、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建设用地证明文件及现状照片、土地流转合同、联农带农证明材料、相关生产许可证明、自筹资金承诺函(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3)、荣誉称号、品牌建设等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3
鹤山市龙口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承担单位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
合计 |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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