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已委托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鹤山市龙口镇凤沙工业区扩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鹤山市龙口镇凤沙工业区位于鹤山市龙口镇,其中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原名龙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专区)也在该工业区范围内,是广东省保留的二十六个化工园区之一,属于省重点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化工园区。凤沙工业区原认定面积为112.32公顷,其中70公顷属于化工专区。凤沙工业区原发展定位为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为主,生产新型材料,配以相当规模的机械装备、材料智造、包装产业和建材汽配的综合园区。园区已于2019年取得审查意见。
经过多年开发建设,剩余工业用地指标不多。并且由于早期产业定位不清晰,目前化工专区内产业混杂。为解决产业发展的瓶颈、拓展产业园发展空间、推动区域产业合理布局,更好地促进龙口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前龙口镇人民政府拟对凤沙工业区进行扩园调整。扩园新增规划用地173公顷,规划总用地面积共285.32公顷。其中化工专区用地保持70公顷,但对化工专区的范围进行重新划定,优化布局,以实现危化产业的集中布局、统一管理,降低安全风险。
本规划保留了采取精细化工产业园与其他产业区域协同布局模式,其中精细化工产业园内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产业,其余区域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橡胶和塑料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等产业。
二、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或联系建设单位查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公众群体,包括集聚地规划边界周围的公民及附近的单位、团体。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08730338
联系邮箱:58401327@qq.com
八、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03088288
联系邮箱:445223508@qq.com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