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委构〔2015〕3号
关于成立龙口镇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属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江门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深化农村基层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部署和要求,镇委决定从4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全镇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为统筹协调,经镇委同意,成立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文(副市长、镇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陆 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伟文(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温启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洪波(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黄剑锋(镇党委委员)
黎少波(副镇长)
成 员:麦光耀(纪委专职副书记)
李 毅(纪委副书记兼财政所所长)
曾志平(党政办主任)
谭广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任)
刘建华(检察室)
源沃强(司法所副所长)
赖金财(社会事务办主任)
冯国联(国土所所长)
李建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易国明(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具体工作由镇纪委承担,办公室主任由麦光耀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733560。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龙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5年 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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