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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林业局关于同意认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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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滔人造板有限公司:

  贵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鸿滔人造板有限公司为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有效期至2029年1月7日止。

  二、广东鸿滔人造板有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疫木管理的规定和本公司的管理制度,要划出专门区域堆放疫木及其碎料,并与其他区域做好隔离措施;未经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将疫木及其制品运出江门市范围。

  三、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批复文件,将疫木管理制度上墙并长期公开。疫木进厂后须在48小时内粉碎或削片,并按其报备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处理,同时须建立从疫木接收、暂存、加工到成品出库全流程的详细台账。

  四、市镇林业、执法等部门应加强监管,疫木从采伐地运输到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须使用密封车厢运输疫木进厂,防止疫木流失和疫情扩散。

  特此批复。

鹤山市林业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