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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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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鹤山市林业局拟就推动《鹤山市大雁山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项目》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本次行政决策听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鹤山市林业局

  二、听证目的

  为做好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和完成广东省林业局要求市疫点重点拔除镇(街)必须在2023年底前拔除的任务,现对鹤山市大雁山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进行林分改造,全面清理大雁山森林公园内的松树,改种乡土阔叶树,以达到拔除疫点镇街的目的。

  三、听证内容

  对《2021年鹤山市大雁山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的操作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欢迎年满18周岁、有意愿参加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推选代表一名)报名参加。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数确定为3人,我局将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听证参加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我办确认后为有效申请,听证人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

  五、报名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17:00

  六、听证会时间

  2022年1月14日 下午15:00

  七、听证会地点

  中共鹤山市委党校

  八、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听证申请人经我办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鹤山市林业局

  联系人:李子文;联系电话:0750-8800023

  邮箱:hsslyj@126.com

  十、报名方式

  填写《听证参加人申请表》,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hsslyj@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听证参加人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