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规范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和疫木管理,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传播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利用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根据,我市禁止在本市辖区内非法经营、加工、流通松木,对疫点及周边病死松树进行统一砍伐或择伐改造,为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蔓延,推动疫情扑灭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拟将除治性采伐产生的木材统一销售到指定企业,进行变性处理安全利用。鹤山市鸿滔木业有限公司成立多年来主要生产、加工人造板(粉碎、高温处理),符合《松材线虫病疫木变性处理企业标准》的要求,具备松材线虫病疫木变性处理安全利用的生产条件。
经鹤山市林业局拟定,现将我市松木变性处理定点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企业名称:鹤山市鸿滔木业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鹤山市龙口镇S270与井背线交叉口
3.企业联系人:温小姐
4.企业联系电话:13427401856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致电鹤山市林业局咨询(联系电话:0750-88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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