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频次 |
1 | 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检查 | 鹤山市林业局 | 1.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情况;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收购、出售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辖区内从事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收购、出售的单位 | 不少于3% | 实地核查 | 每季度一次 |
2 | 林木种苗执法 | 鹤山市林业局 |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使用情况; 2.林木种苗的质量情况; 3.林木种苗的来源情况; 4.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检情况; 5.林木种苗的标签制度落实情况; 6.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示情况; 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辖区内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苗木等种植材料或繁殖材料的企业 | 不少于3% | 实地核查 | 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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