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鹤山市林业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0750-8202621(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股(收)
邮编:529700
电子邮箱:hszsj@heshan.gov.cn
鹤山市林业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鹤山市林业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8项,全部纳入鹤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全部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2020年我局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和办结数量1952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
1.我局我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能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速审批时限,严把审查关,不断创新审批方式,不断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工作,明确审批的标准。
2.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根据《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办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类型和范围,压减项目落地审批流程和时间,“放”“管”结合,提高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效率。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期限、申请材料、审批标准、审批流程、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信息,及时主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局门户网站“双公示”栏目等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开展案件评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司法部门对我局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通过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的工作水平;二是开展行政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方法,强化批后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公开社会监督方式。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过电话、网络以及有关渠道受理行政审批的咨询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实施效果情况
我局的28个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2020年全年行政许可申请1952件,受理1952件,许可1952件。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100%。
1.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完善企业和群众办事指南并同步在线上公开,印制办事指南,认真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2.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落地开花,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减少人为操作,行政审批再提速。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政务服务协调能力有待提高,改革推动力还不足。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发展,要求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进一步提升。个别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较低,较难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和措施,工作亮点较为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流程最优、时限最短、资料最少”的原则,依法对行政执法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等要素进行了优化、减少、剔除,有效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统筹协调,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不断扩大涉自然资源的电子证照开通和应用,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网上受理,努力实现全程网办。
(三)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行政审批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的工作能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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