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山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以学习促党组法治管理水平提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政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贯穿林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林业法治管理水平,切实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建设良好的法治林业秩序,扎实推动绿美鹤山生态建设。
(二)加强法治理论培训教育,筑牢基层法治防线。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林业系统普法学法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林业局多次举办镇街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班,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和林业干部、镇(街)林长和民间林长履职培训,有效提升了林业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做好我市林业行政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各项活动开展的资金保障,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21名在编干部全部参加2024年度在线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法工作,及时征询建议意见,推动法治建设。四是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全过程办案和全流程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五是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制定了《鹤山市林业领域高频执法事项执法指南》,加强对镇(街)执法的联动、指导和培训工作。建立民间林长工作机制,利用科技林长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检察院等部门在古劳水乡设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六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林业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林,为我市深入推进绿美鹤山生态建设,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保障,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加强履职尽责能力建设,夯实依法治市基础。一是加强资源管理。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成效评估图斑核实工作,完成2023年21宗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2024年森林督查152个判读变化图斑调查核实、森林资源管理成效评估646个图斑核实。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卫地2024”专项行动、广东省森林督查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专项核查工作和采石采矿项目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林权登记试点工作,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登记,进一步激发集体林经营活力。抓好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办事指南》和《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证办理流程》,推动小额商品林承诺制采伐审批。三是严格林地林木审批。全年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30宗,面积1326.37亩,有效保障了我市重点工程、民生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628宗,面积3.03万亩。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清风行动2024”和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3次,查处野生动物案件1宗,救助野生动物63只。五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环境日”等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林业法制宣传。截至目前,共派发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各类宣传小册子1.5万份,宣传资料2.2万份。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宣传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理解不够透彻。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林业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后,部门之间衔接沟通仍需加强。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林业法律法规种类较多,个别干部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仍不够重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审议年度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鹤山林业系统法治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治书籍、理论文章,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把法治工作与林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工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鹤山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落实《鹤山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分工和工作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股室具体落实的上下联动的机制,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贯穿全年工作当中。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开展干部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林、兴林。
(二)持续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能力,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执法培训和相关的法治讲座。狠抓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打造一支综合业务素质过硬的林业执法队伍。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再迈新台阶。
(三)加强普法学法宣传。结合“湿地日”“植树节”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普法宣传,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将林业普法内容以群众喜爱的方式进行呈现,努力讲好鹤山林业法治故事。
(四)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凝聚合力,发挥民间林长作用,开展群防联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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