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梁**涉嫌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鹤山市林业局三楼会议室。
三、旁听申请方式:申请旁听人员请提前预约,电话:0750-8853190。
特此公告。
鹤山市林业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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