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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茂禾花园”商住小区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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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茂禾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位于鹤山市雅瑶镇大岗社区兴建的商住小区命名申请经征询市地名委员会成员、顾问意见,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有关规定,同意命名如下:

  茂禾花园(Màohé Huāyuán):东至大岗路,南至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西至大岗居委会地块,北至大岗居委会地块,总用地面积83780.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639平方米。

  其标准地名自发文之日起使用,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此标准地名给予编排地址编号,并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联系电话:8888470,传真:0750-8891993。

  此复。



鹤山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